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已经于去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修改历时多年,期间修改草稿曾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很多争议和讨论,这既说明商标这一知识产权越来越得到国人重视,更说明商标保护有其特殊性,特别是当前中国尚处于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民族品牌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商标法》在如何适应商标保护新趋势,扶持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制止商标假冒侵权等方面,确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商标法》相比原《商标法》有许多亮点和进步,比如规定了商标审查期限,提高了侵权赔偿额,等等。但此次修改仍然留下了一些遗憾,特别是当前我国政府都在号召企业要创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影响力的民族品牌,而新《商标法》在保护驰名商标、查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等方面仍然有所不足,难以支持企业创造这样的世界品牌。以下是本人对继续修改和完善新《商标法》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