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

科技型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确立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科学选择和大力发展激光与光电、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对经验收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按《关于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的若干规定》(温龙委发〔2010〕47号)文件相关规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级科技项目,按温龙委发〔2010〕47号文件相关规定,区财政予以经费配套。
2.树立自主创新政策优惠导向。按温龙委发〔2010〕47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省、市、区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鼓励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
 
——摘自龙湾区科技局官网(www.longwan.net.cn/xxgl/ShowArticl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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