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区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摘自瓯海区科技局官网(www.ohkj.com/art/2013/4/7/art_14945_253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