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落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获得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区级科技人员突出贡献奖的个人给予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