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大专利申请补助。对获得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地区)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补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补助1万元;
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每件分别给予补助1万元、0.3万元和0.1万元。
——摘自瓯海区科技局官网(www.ohkj.com/art/2013/4/7/art_14945_253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