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机融合,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的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瓯海区科技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签署《“专利保险”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参与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
(二)保险险种
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
(三)投保对象
1、拥有2件以上(含)有效发明专利;
2、属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专利示范企业(包含国家、省、市、区);
3、限于发明专利。
(四)保险期限和费率
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费计算按首件专利投保基准保费2000元,以后每增加一件另按300元/件增加保费,每件专利赔偿限额是保险费的15倍,总累计赔偿限额为总保费的15倍,每件专利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五)专利保险补助
对瓯海区企业进行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费按不高于50%比例予以资助。同一企业年度保费资助不高于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