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验收或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市、县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摘自平阳县科技局官网(www.pyinfo.gov.cn/Web/Statute/Statute_Detail.aspx)